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最新专题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前公示  > 赞皇县气象局
赞皇县气象局关于印发《2022年上半年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4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各相关科室:
现将赞皇县气象局《2022年上半年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赞皇县气象局
2022年5月24日
附:《2022年上半年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附件:
赞皇县气象局2022年上半年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赞皇县气象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赞气发〔2022〕1号)和《赞皇县气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赞气发〔2022〕2号),我局定于2022年5月组织一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1年5月24日至5月31日。
二、抽查范围及内容
抽查范围:综合第三方大数据监测结果及近年来群众投诉举报热点数据分析走向,此次部门内部双随机联合抽查定位为我县危化企业和加油站,经营状态为已成立的企业,从我省的中风险等级企业名单中抽取,抽查比例为10%;抽查内容:从《赞皇县气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中产生,包含对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执法检查、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执法检查、气象行政许可有关活动的执法检查。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此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发起科室为防灾减灾科,联合科室为办公室。防灾减灾科负责具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相关科室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一次性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防灾减灾科要做好牵头工作,办公室做好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科室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按照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相关科室要认真总结联合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相关工作总结于6月10日前汇总上报局办公室。
赞皇县气象局
2022年5月23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