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土门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有力推动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将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新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开展集中学习11次。二是强化法治观念。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常态化落实乡党委(扩大)会议、支书会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1次,增强了乡村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书记、乡长年初谈法,年末述法,严格落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全力维护乡域稳定。四是强化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乡法律顾问1名,17个行政村全部配备村法律顾问,着力培养“法律明白人”。今年以来,对全乡160名法律明白人开展2轮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了法律明白人业务素养。
(二)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水平。一是落实审批制度改革。乡行政综合服务大厅设置企业开办专区窗口,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今年以来,受理窗口共办理企业营业执照设立172件,注销59件,变更27件,群众满意度100%。二是落实基层综合服务改革。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政务外网、互联网全覆盖,17个行政村综合服务站互联网覆盖率100%,村级服务事项37项,实现100%网上可办。“裕农通”村级综合服务站 17个,各类便民服务事项大部分可在村服务站办理。三是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履行招商引资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合同,不存在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职能调整引起的违约情形。目前,犇腾养殖、海华琉璃技改等项目正有序推进,投入生产。
(三)科学民主决策,文明严格执法。一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我乡结合清华大学、康旅公司、法律顾问,通过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群众参与、集体讨论,将建设野草湾和美乡村、打造“原村部落”沟域经济等项目纳入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顺利落地实施。二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乡综合执法队伍工作人员6人,全部持证上岗,执法辅助人员3名,每月进行一次专业培训。今年以来,乡行政综合执法队组织开展550余次执法检查,立案查处行政违法案件12起。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开展乡域食品安全检查8次,河道私挖乱采、耕地保护等执法检查实现常态化全天候无盲区。四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发挥实效;联合县法院重点打造土门乡法官工作站,建立村级法官工作室,深化诉调对接工作,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今年以来,通过多元化解机制共化解纠纷77件,其中包含2个信访案件,组卷24个,收到诉前调解45个案件,调解成功15个,调解成功率33.33%,完成法律咨询22次,法律援助9次,司法救助3次,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问题不上交。
(四)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重要时间节点,我乡针对不同群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利用“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共发布法治相关文章6篇、视频公众号2个;开展普法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集市活动3次;乡综治办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县法院、派出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进入土门小学、千根村进行法治教育专题宣讲;依托县委政法委“走百村进千户访万人”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防电诈、防养老诈骗、禁毒反邪、安全生产等法治知识,有效提升广大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一些干部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并没有系统深入的学习,运用法律处理疑难复杂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要充分发挥法治在政府建设的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要探索重大决策与公民互动有效途径。通过建立和完善普通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平台,推动全民参与,使其合理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法诉求得到充分体现。三要坚持人性化执法理念。坚持说理式执法,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宪法法律权威与保护群众合法诉求结合起来。四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执法效率和公平公正性。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开展各类学法活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二)完善监督体系建设,保证权力阳光运行。常态化接受上级部门、党委、人大、社会群众等监督,畅通民主监督渠道,规范服务窗口运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依法正确行使职权。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的形式,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同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丰富普法教育内涵。充分利用海报、宣传栏、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法律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下一步,我乡将全面落实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各项要求,对照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全面梳理、逐项自查、补齐短板,以一域之光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添彩。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