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赞皇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赞皇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4月21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1.企业节能意见落实情况检查;2.重点企业节能检查;3.粮食经营企业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从全县2022年4月30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中按照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低风险五个等级企业名单中抽取。
(二)抽取比例:高风险等级企业按100%比例抽取,中高风险等级企业按50%比例抽取,中风险企业按1.5%比例抽取,中低风险企业按1.5%比例抽取,低风险企业按1%比例抽取。
四、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
县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袁丹任组长,党组成员张立辉任副组长,投资招商股、项目监管股、能源综合利用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等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具体负责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整体部署、方案制定、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一)抽查任务分工
1.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级抽查工作方案,合理确定抽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时公示抽查结果,督促按期上报总结,及时抄送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2.各有关业务股室,依法协同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具体负责涉及本业务条线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问题解答等工作。
3.办公室负责涉及法律法规的业务指导和保证网络畅通。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办公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有管辖权的股室。
2.各股室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版)》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到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依法一次性完成检查,防止重复检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参加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程序、时限依法处理。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上报局办公室,由县局统一抄告或移交有关部门。
3.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的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由执法办案人员负责另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各有关股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各有关股室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此次抽查工作的意义、目的,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线索。
(三)加强协调配合。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涉及众多业务部门,各有关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抽查工作。
(四)加强情况反馈。2022年6月30日前,各有关股室将抽查材料、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上报局办公室。总结材料应包括抽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抽查的市场主体类别、数量、依类别存在问题市场主体占比及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