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 ||||||
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类 | 具备以下情形的处罚项目: (一)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的。 (二)符合听证条件且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承办案件的业务机构已经组织听证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拟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的; (五)拟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 (六)拟加重、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
《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赞皇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
具体承办行政处罚事项的业务部门 |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四)相关证据资料; (五)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一)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二)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三)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程序是否合法; (六)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