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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水利局
2021年度第一次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21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赞皇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及《赞皇县水利局2021年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水利局定于2021年10月份组织第一次内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7日至10月31日
二、 抽查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范围:从本地取用水户中确定,抽查对象从系统数据库中按照5%的比例进行抽取,参与内部抽查的部门不少于2个;
(二)抽查内容:从《赞皇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随机产生。
三、 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 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部门,由各部门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 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赞皇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第一次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此次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认证完成本次抽查工作。
(二) 检查方式。
1.公示信息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可以依法利用其他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赞皇县“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内部抽查的工作安排, 密切协作,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 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 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 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赞皇县县“双随机、一公开” 内部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公示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进行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 的社会氛围。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