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赞皇县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程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工作任务变化、上级法规政策调整等实际情况,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由和依据,提出调整意见并报县政府审定。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将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并把各有关部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程序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赞皇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赞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赞皇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赞皇县酸枣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 |
发展和改革局 |
2 |
《石柱山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方案》 |
发展和改革局 |
3 |
《赞皇县2024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
发展和改革局 |
4 |
《关于调整赞皇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