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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2023年度“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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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动员全社会爱心力量发展社会救助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度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通知如下:
一、募捐范围和活动主题
(一)募捐范围:全县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二)活动主题:“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份真情”。
二、捐款用途和救助对象
(一)用于全县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援。
(二)用于全县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
(三)用于开展以“红十字博爱送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救助全县城乡特困家庭。
(四)用于支持基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
(五)用于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活动安排
募捐活动分以下两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制定下发“博爱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会,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博爱一日捐”活动,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发动。向社会公布捐款方式、联系方法、捐款地点、银行账号、热线电话等捐助信息。
(二)捐款收缴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2023 年11月15日)。
1.县四大班子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带头捐赠,集中举行捐赠仪式。
2.全县的捐款由县红十字会负责统一接收。对捐赠者要出具合法有效凭据并登记造册。对捐赠数额较大的单位或个人发放捐赠证书或致谢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3.县电视台对募捐工作进展情况和活动期间的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为募捐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活动的组织领导与要求
(一)县政府成立“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募捐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晓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池彦军 政府办副主任
               蔡立志 县红十字会秘书长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主管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红十字会,具体负责全县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推动各项募捐活动顺利开展。
(二)捐款本着自愿参加、量力而行的原则,上不封顶。原则上科级以上人员捐款数不低于100元,副科级不低于80元,一般职工不低于50元。所有捐款由捐款人所在单位收缴,并于11月30日前统一上缴县红十字会。
积极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人士慷慨解囊,共襄善举。各企业可以组织职工捐款,也可以以企业名义捐款。
(三)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精心安排“博爱一日捐” 活动,并加强督导落实,确保募捐活动取得实效。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优势,激发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捐赠热情。县融媒体中心要重点宣传爱心奉献的典型事例,褒扬募捐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审计、监察部门要对捐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监督,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四)县红十字会要认真履行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博爱一日捐”工作,摸清本县各单位人员底数,进行宣传发动。红十字会要建立募捐专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捐款的管理工作。
五、其它事宜
捐款接收单位:赞皇县红十字会
地 址:赞皇县卫生健康局三楼红十字会
开 户 行:赞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143210122000131401
联系电话: 1393302745018931888886
联 系 人:张树杰、胡宁
赞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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