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赞皇县2023年防汛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赞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赞皇县2023年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身先士卒、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力量防汛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严防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赞皇县范围内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防范和抗洪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统一规划、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机构
县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县的防汛抗洪工作。
县防汛指挥部政委由县委书记担任;
县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由县长担任;
常务副指挥长由县常务副县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县委常委、武装部长,主管水利、自然资源的副县长,开发区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担任。
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设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水利局、气象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担任。汛期(6月1日—9月30日)由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气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派出一名主管副职,两名业务骨干组成防汛专班,到气象局轮流值班,启动预警后集中办公。
成员为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人民武装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消防救援大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国网赞皇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南水北调高邑元氏管理处,以及11个乡(镇)政府。
所有成员根据职责编订本部门防汛预案并做好本单位防汛工作。
各成员单位派出外派员、引导员、联络员组建三员工作团队,其中外派员驻守现场指挥部配合做好协调联络工作;引导员与各外地增援力量绑定作战,提供协调联络支持;联络员专职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保持沟通联络,动态掌握灾情态势,协调落实联动联战机制。
(二)乡镇政府职责
1.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在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乡镇的防汛工作。
2.乡镇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属地防汛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提前转移低洼地带、危险区人员和鳏寡孤独、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安置工作;负责灾害区域内群众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
3.其他成员部门依照职责做好本部门防汛工作。
(三)防汛抢险队伍组成及职责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2.武装部、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组建专业防汛救援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救援任务。其他部门组织防汛抢险突击队,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
(四)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县水利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组建县级专家组,负责分析研判雨情、水情和工情发展变化,指导乡镇做好防范和应急抢险救援各项工作。
五、汛情预防和前期预警
(一)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各成员部门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安全避险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汛前隐患排查。水利局对堤防、水库、塘坝防洪工程设施及时除险加固;农业农村局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及时除险加固;应急管理局对尾矿库进行隐患排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查排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城区施工工地、易积水段、皇明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进行隐患排查;文旅局对景区进行隐患排查;教育局对学校进行隐患排查;民政局对养老院进行隐患排查;交通运输局对道路(桥梁)、漫水路(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主要交通干道等交通道路工程进行隐患排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跨汛期施工的涉水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责任和防范措施,各部门对排查出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方案,在汛前必须整改到位。
3.物资准备。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民政局、各乡镇政府要足额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救援救灾物资,以备随时调用。
4.预案准备。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制定本部门防汛预案,64座中小型水库、8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96座塘坝、1座尾矿库、35处漫水桥、81处过水路面等重点地段和在建涉水工程明确责任人制定防洪预案并做好演练。
(二)预防预警信息
1.县防办要组织对重大雨水灾害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雨水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
2.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行洪河道出现警戒水位时,当地乡镇政府和水利局应加强工程监测巡查,并将堤防、闸涵、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
(三)预防预警行动
1.当水库泄洪或行洪河道即将出现或出现洪水时,气象局、水利局要做好洪水预报并跟踪分析河道洪水发展趋势,及时向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报告。
2.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确定沥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防涝和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3.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按照职责分工,绘制区域内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图;乡镇政府制订安全转移方案,组织开展群众避险转移演练,降雨期间要加密观测、加强巡逻,配备预警设备设施、配足配强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做好转移群众准备并报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组织群众转移。
4.当供水因汛情出现危机时,县水利局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通知居民、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并报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
(四)应急值守
接到预警信息后,各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抗洪抢险队伍进入备勤状态;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前做好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等危险区域和群体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水库、塘坝、景区、地质灾害点、尾矿库、漫水桥、学校、养老院、城区易积水段巡查监测人员加密巡查频次,遇有险情及时上报;融媒体、电信、联通、移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乡镇利用村内大喇叭多频次广播预警信息,提醒群众自觉做好防范应对准备。
(五)预警方式
电信、联通、移动利用短信,县融媒体中心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号、掌上赞皇,应急管理局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乡镇、村通过大喇叭发布预警信息;极端情况下利用卫星电话、手摇报警器、铜锣、口哨、人工报信等方式预警。
六、应急响应及汛情应对
按汛情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其中,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县防办主任签署命令,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常务副指挥长签署命令,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指挥长签署命令,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政委签署命令。
(一)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行动
Ⅳ级应急响应:
1.县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
3.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黄色预警。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者,县防办主任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根据雨情、汛情变化需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报指挥长同意后启动。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办主任到气象局主持会商,防汛专班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分析防汛形势做出相应安排;
2.县应急管理局全员备勤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对矿山、尾矿库加密巡查频次;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防汛救灾物资的调运准备;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水工程管理单位,对河道、水库、塘坝按照规定加密巡查频次,按照权限做好工程调度准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点的巡视巡查监测预报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易积水段、施工工地巡查排涝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安置点厕所配置工作,指导乡镇做好农业生产、畜牧水产业防灾减灾工作;卫生健康局负责安置点医护人员及药品配备、医疗救治的准备工作;经济开发区指导开发区企业做好防汛、抗洪、避险转移准备。
3.汛情涉及乡镇党委书记主持会商,积极研判雨情、汛情发展形势,具体安排本乡镇防汛工作,各乡镇包村干部到村指导做好抗洪抢险及群众避险转移准备,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防办。
Ⅲ级应急响应:
1.县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橙色预警;
3.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橙色预警;
4.小型水库发生可能发生漫坝或垮坝,严重威胁周边村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
5.行洪河道堤防、小型水库发生严重险情。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者,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根据雨情、汛情变化需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升级Ⅲ级应急响应,报指挥长同意后启动。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常务副指挥长到气象局主持会商,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气象局、武装部、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参加,加强防汛工作指导,做出相应工作安排,汛情涉及乡镇分包县领导赶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2.气象局、各乡镇加强对雨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委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县防指会商研判后,一小时内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指导基层防汛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县防指安排调配救援队伍,并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向汛情乡镇靠前驻防,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县水利局根据全县雨水情实施洪水调度,指导各乡镇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小型水库技术责任人到所包水库做好技术支撑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驻汛专家组到地质灾害点指导乡镇做好防避险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城区防内涝工作,关停施工工地,撤离施工人员;县公安局负责通往汛情乡镇周边路口进行交通管制,保障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局负责防汛救灾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疏导游客避险转移,关闭旅游景区;教育局负责危险地带师生转移安置工作,密切关注汛情发展做好师生医疗救助和后勤保障工作;经济开发区负责指导开发区企业开展防汛、抗洪、避险转移工作;国网赞皇县供电公司做好防汛期间电力保障工作;移动、联通、电信启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4.县防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水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各项工作。
5.移动、联通、电信利用短信、县融媒体中心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号发布汛情通报。
6.汛情涉及乡镇党委书记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防汛抢险、群众转移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
Ⅱ级应急响应:
1.县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红色预警;
3.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红色预警;
4.槐、泲两河行洪河道堤防发生漫溢、决口等重大险情;
5.白草坪、平旺水库出现可能危及水库安全的严重险情或发生超校核水位情况;
6.两座及以上小型水库可能发生漫坝或垮坝,严重威胁周边村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等;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者,指挥长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根据雨情、汛情变化需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升级Ⅱ级应急响应,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启动。
Ⅱ级响应行动:
1.指挥长到气象局主持会商,县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加强防汛工作指导,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常务副指挥长赴一线现场指挥,分管应急的副县长赴白草坪水库、分管水利的副县长赴平旺水库、分管旅游的副县长赴景区、各分包乡镇县领导赴所分包乡镇指挥防汛救灾工作。
2.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进驻县防指进行联合值守,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
3.县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依法行使权力,密切监视汛情、水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
4.县防指成立抗洪抢险前线指挥部。
5.县防指立即组织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6.县防指召开新闻发布会,融媒体中心及时发布汛情信息,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信息。
7.县防指指导汛情涉及乡镇政府根据预案立即组织开展群众避险转移,确保不落一人。采取停工、停课、停业、停运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8.县防指及时通知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供水单位做好防洪自保工作,为社会抗洪救灾提供保障。
9.县防指组织县财政局为抗洪救灾提供资金帮助;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助地方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物资,组织险情巡查、应急处置,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洪水围困人员;县水利局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工作,实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河道、水库的水位和流量情况,为决策指挥提供依据。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实施水库缓洪错峰。需分洪时,县防指按照上级政府的命令,及时向河道两侧群众,向下游各县政府发出预警,并指导各乡镇做好水库、行洪河道巡查工作;发展和改革局按照指挥部指令紧急调拨防汛救灾物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乡镇做好地质灾害点附近人员的紧急疏散工作,配合应急管理局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队伍全体上岗到城区易积水点、建筑工地值班值守,保障雨水排放通畅,工地安全,全力防止城市内涝;县公安局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在通往防汛抢险乡镇周边重要路口进行交通管制,开辟防汛抢险专用通道;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人员、机械第一时间抢修损毁公路、桥梁,保障救灾物资和抢险人员顺利通行;教育局负责对暴雨灾害地区下达停课指令,并做好师生转移安置工作;武装部、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县防指命令派出专业救援队伍,前往一线开展抗洪抢险救援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调配全县医疗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10.县防指根据汛情发展,需调动解放军、武警参加抗洪抢险,由县防指提请县政府向武装部或市政府提出支援需求。
1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做好防汛的宣传报道;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上舆情调控管控工作;县融媒体中心发布经县防指审定的防汛信息。
12.移动、联通、电信通信部门负责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13.各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抗洪抢险队伍按照县防指安排参加抗洪抢险工作,必要时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负责妥善安置转移群众,保证基本生活,安排专人管理防止擅自返回。
各村人员撤离路线、撤离地点、预警方式、救灾方案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制定防汛预案进行逐一明确,并负责组织实施,如遇特殊情况,乡镇政府、村委会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办法,全力保证群众生命安全。
Ⅰ级应急响应:
1.槐河县城段堤防发生50年一遇特大洪水;
2.槐、泲两条行洪河道干流达到保证水位,重要河段堤防发生严重险情;
3.平旺、白草坪两座中型水库可能发生漫坝或垮坝等严重险情,严重威胁下游城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等;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者,政委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根据雨情、汛情变化需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升级Ⅰ级应急响应,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启动。
Ⅰ级响应行动:
1.县防指政委到气象局坐镇指挥,指挥长赴一线现场指挥,组织抗洪救灾工作;
2.县防指立即作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进驻县防指进行联合值守,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启动Ⅰ级响应;
3.县防指指导有关乡镇防汛机构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人员;
4.县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依法行使权力;
5.县防指召开新闻发布会,融媒体中心及时发布汛情信息,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信息。
(二)信息报送及处理
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
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30分钟内补报详情。
3.县防办接到重大灾情、汛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防指,并做好续报工作。
4.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性洪涝灾害事件可越级报告,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有义务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县防指立即组织开展抢险救灾。
(三)抗洪抢险
1.出现洪水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县防指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统一指挥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2.在汛期,河道、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对水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抢护措施,第一时间向预计淹没区域的乡镇政府发出预警,并及时向县防办和水利局报告相关信息。
3.洪水灾害发生后,水利局按照县防办部署,派出水利技术专家组,协助应急管理局开展险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4.水库、堤防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实施。
(四)应急结束
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2.县防指根据洪涝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县灾情影响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结束应急响应。
3.紧急防汛期征用和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做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由属地乡镇政府依法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补办手续。
七、灾后评估及善后工作
县防办组织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针对防汛工作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会同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发展和改革局及时调拨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因灾毁坏民房的恢复重建,组织开展救灾捐赠,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处、有医疗服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调配全县医疗应急力量,开展灾区伤病人员医疗救治,对污染源进行消毒灭源,落实灾后各项卫生防疫措施,严防灾区传染病疫情发生。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养殖场消毒灭源工作和淹死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播。
县公安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受灾乡镇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农业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抗洪抢险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防汛指挥部和县政府分别给予表彰,对在抗洪抢险过程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 县防汛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县防汛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防汛应急预案;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装备配备;对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物资;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洪水围困人员;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害救助。
县水利局负责开展水情监测预警预报、水工程调度;组织和指导水工程管理单位对河道、水库等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协调、指导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承担洪水防御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应急供水工作,保障供水量和水质安全。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县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对接上级部队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搜救遇险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做好防汛的宣传报道,做好防汛公益宣传、知识普及、重要时段的提示提醒。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项目的资金安排;负责收储、轮换有关应急救灾物资,按照县应急管理局调拨计划调拨救灾物资。
县教育局负责开展全县师生防汛教育,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和自救互救训练;负责受灾学校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做好重要单位、目标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管控和疏导工作;参与组织受灾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安置。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负责落实水毁工程、抢险队伍、物资设备所需财政资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暴雨、洪水等引发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开展危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城区排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对城区施工工地的巡查和防汛指导。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防汛救灾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组织、协调公路设施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等在建工程和河道内桥涵、漫水路(涵)等交通道路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负责修复被损毁公路(桥梁)等设施,保障救灾交通干线安全和畅通。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乡镇做好农业生产、畜牧水产业防灾减灾安全度汛工作;指导乡镇做好安置点厕所配置工作;负责因灾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调配全县医疗卫生资源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实施疫情监测,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生和蔓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开展心理咨询救助。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安全度汛工作;根据预警级别督促关闭景区,指导旅游景区游客避险、救护、疏导和转移工作;指导旅游景区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对接外县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指导辖区内企业编制防汛预案;组织指挥辖区内的防汛工作;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上舆论收集、分析、研判和上报处置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防汛宣传;播放经县防指审定的预警信息、汛情通报。
国网赞皇县供电公司负责确保防洪工程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以上用电并督促防洪工程相关客户做好产权分界点以下客户资产设备维护和防汛、排涝、抢险、救灾用电;组织修复被损毁产权分界点以上电力设施,保障灾区用电需求。
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做好全县防汛通信保障;负责预警信息的全网发布工作;维护抢修水毁通信设施;根据汛情需要,负责提供应急通讯设施,保障通讯畅通。
南水北调高邑元氏管理处:负责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干线赞皇县境内所辖工程管理范围内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