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石政函〔2019〕5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不断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
(二)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持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在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深化运用场景,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在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上迈出新步伐。
(三)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比例达到3%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细化“两库一单”。动态调整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综合考虑检查对象行业、领域、种类等,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类标注,综合考虑部门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执法专长等,对执法人员进行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和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对照本系统在河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上确认的监管事项清单,完善各自抽查事项清单。要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组织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如有未列入监管事项清单的,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增加相应监管事项,降低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风险。
(二)严格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程序。按照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次抽查,每次抽查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抽查工作方案和抽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开。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力度,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实现全覆盖和无遗漏监管,守住安全监管底线。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果评估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提升随机抽查的监管效能和震慑力。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归档资料要实现标准化。抽查计划、两库一单、培训情况、抽查情况、公示情况等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要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格式标准,规范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档案材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股室分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抓好落实,确保随机抽查模式能够顺利推广运用。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机关各股室分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模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在监管工作中要做到监管轨迹清晰,监管记录完整,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监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