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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税务局2022年第一次内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9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赞皇县税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赞皇县税务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抽查内容:从《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产生。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 抽查对象范围: 从2021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批发和零售行业, 202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B、C、D级企业名单中抽取。
( 二)抽查比例:信用等级A 级按2%抽取,信用等级为B级按2%抽取,信用等级为C级按15%抽取,信用登等级为D级按15%抽取。
四、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1.县局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实施此次抽查工作,并具体落实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风险管理股负责组织协调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并制定抽查方案。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4.分派给各部门的检查对象本级没有执法权的,由上级部门授权检查。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处理
参加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县局负责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风险管理股做好牵头工作,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风险管理股要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三)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2022年赞皇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后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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