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赞皇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9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一、什么是《赞皇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赞皇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从构筑我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总体考虑、工作原则和重点任务,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努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管理的对象有哪些?
本县所有住宅小区、家属院等。
三、乡镇及相关部门有哪些职责?
乡镇政府、村(居)委员会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按照法定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小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对居民住宅区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略)
对消防安全制度、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组织开展公共部位的防火巡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住宅内及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通报有关情况和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其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除各自管理或使用区域的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每两栋楼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固定消防宣传标志,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及法律、法规、规章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五、业主、居民等物业使用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做好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瘫痪病人、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进行防火教育,并落实必要的防火安全保护措施;装饰、装修房屋时,采用的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畅通,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危害供电、用电安全;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讲师装置;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不得擅自清理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六、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督促业主及居民等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法规和规章;配合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自治管理职责;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服务工作;制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年度消防演练计划;依据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维修更新消防设施。
七、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导业主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制订《居民防火公约》,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月对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的用火用电、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器材等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和协助辖区单位、居民住户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的重点监护。
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社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八、违反相关规定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违章搭建构筑物、堆放私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立即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报告。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未规范用电,危害供电、用电安全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违反本办法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文件起草依据
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消防条例》《石家庄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石家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赞皇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