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人民政府
 
赞皇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监督、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同时将部门职能职责、财务预决算、行政处罚等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5条,发布新闻动态7条,发布23条专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录入、审核、系统维护工作,确保人员、责任、措施“三到位,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密切结合自我督查与社会监督,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等督导制度;建立了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制度,确保各科室及时提供公开内容,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崭新高度来认识,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适量
行政许可
83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仍有不足,尚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透彻、不够深入。二是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尤其是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四是进一步突出重点。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