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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县局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30条、普法宣传信息16条,公示公告类信息10条,重要转载12条,警方提示140条,其它信息数量30条。2022年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公开工作动态信息2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服务用心用情。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拓宽渠道,我局从以下两种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1.从微信公众号公开。县局微信公众号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2022年度通过该网站公开338条。
2.从其他载体公开。通过政务新媒体、微博、报刊电视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各类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2年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公开工作动态信息249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在物质层面予以保障。成立融媒体中心,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持续投入资金,大力建设公开平台,充分保障公开的“硬实力”。三是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每日对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筛选。每周对微信公众号及政务新媒体回复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并纳入考核体系。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99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深入、格式不够规范,动态信息重数量轻质量。
(二)改进措施。提高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具体职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