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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赞皇县人社局2021年第二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赞皇县人社局2021年第二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赞皇县人社局
2021年10月25日
2021年第二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赞皇县人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拟组织开展第二次内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对象和比例
(一)随机抽查对象:全县2021年10月30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民办培训学校。
(二)全县2021年10月30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民办学校按5%的比例抽取。
(三)抽查对象中不包括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二、抽查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三、抽查内容
依据“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法确定抽查事项,并严格按照清单中规定抽查事项、检查依据和检查方式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四、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
成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万军任组长,主管局长商庆芳任副组长,法规仲裁股、劳动监察大队、人力资源管理股、就业促进股等股室负责同志任组员,具体负责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整体部署、方案制定、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一)任务分工
1.法规仲裁股牵头负责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级抽查工作方案,合理确定抽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时公示抽查结果,督促按期上报总结,及时抄送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2.各有关业务股室,依法协同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具体负责涉及本业务条线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问题解答等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法规仲裁股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劳动监察大队。
2.劳动监察大队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版)》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到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依法一次性完成检查,防止重复检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参加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在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人社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程序、时限依法处理。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上报法规仲裁股,统一抄告或移交有关部门。
3.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的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由执法办案人员负责另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各有关股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涉及众多业务部门,各有关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抽查工作。
(三)加强情况反馈。2021年11月30日前,各有关股室、局属单位将抽查材料、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上报法规仲裁股。总结材料应包括抽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抽查的市场主体类别、数量、依类别存在问题市场主体占比及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