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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
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4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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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由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党组研究,现将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卢占军 县委副书记、县长
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赞皇经济开发区。
孙利北 县委常委、副县长(分工常务工作)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消防救援、行政审批、统计、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供电、粮食和物资储备、商务、国防动员、平台公司、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疫情防控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科工局、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动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地震局)、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计局、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
协助县长负责审计、经济开发区方面的工作。
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武装部的工作联系。
杜晓伟 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疫情防控、妇女儿童、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爱卫办)、医疗保障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县妇联、县文联、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的工作。
甄泽亮 副县长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通讯、邮政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负责联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
张 晴 副县长
负责巩固脱贫成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林果经济等方面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分管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农广校、供销社。
负责与县工商联、残联的工作联系。
于得水 副县长、公安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稳定、民政、退役军人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信访局。联系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
负责与县政协的工作联系。负责与县科协、县工会的工作联系。
张晨光 副县长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银行、金融保险、网上群众工作中心等方面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协助孙利北同志抓好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商务、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分局、大气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办)。
联系网上群众工作中心、驻赞各金融保险机构。
吴云悰 副县长(挂职)
协助县长负责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方面工作。负责外事方面的工作。
负责落实中央港澳办对口帮扶工作,负责中央港澳办协调支持捐建项目的推动落实,以及上述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与县慈善会、团县委的工作联系。
赵太民 县政府四级调研员 
负责水利、防汛、气象、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赞皇经济开发区日常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
联系气象局、烟草局。
张春旺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县政府与县委的工作联系。
联系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赞皇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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