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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赞皇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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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赞皇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赞皇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赞皇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河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冀教督委〔2021〕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努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省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2028年,确保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专任教师持证率100%,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实施到位,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县级财政投入到位,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与幼儿园保教质量有保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通过河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三、实施步骤
2023年启动创建,2028年通过河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步骤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规划,广泛宣传发动(2023年)
制定《赞皇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规划》,明确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在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促进家庭配合幼儿园实施科学保教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2024年)
按照《河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从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对标对表,开展全县学前教育情况全面自查。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第三阶段:强化措施,积极开展整改(2025年-2027年)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深入幼儿园,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确保2027年底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组织申报,迎接督导评估(2028年1月-12月)
1-5月份综合分析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资料及数据,对照省级评估指标,撰写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自评报告,经县政府审定后,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接受督导评估申请。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完善县域内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年度幼儿园建设规划,保障幼儿园建设合理用地,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二)加强投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确保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完善分类收费定价机制;建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对照幼儿园等级标准,进一步保障园舍改造、设施设备添置等经费,确保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达到要求。
(三)加快建设,大力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整体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快完成小区配建幼儿园回收移交,加快建设小区配建幼儿园装修建设,确保如期投入使用;按照《赞皇县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要求,将幼儿园改扩建纳入重要工作事项,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确保如期投入使用;大力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幼儿班。在没有条件建设公办幼儿园的偏远村庄,充分利用农村小学的网点优势,将公办教学点(小学)闲置教室改建成幼儿园或是小学附属幼儿园(班),并配备相关保教设备,满足偏远农村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
(四)多措并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补充编制,使师生比达到编制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解决好保教人员薪资、职称晋升、社会保险等待遇问题,推动民办园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教师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保教人员的待遇;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实施全县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不断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五)部门联动,落实监督责任。教育、公安、住建、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幼儿园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建立党建指导员委派制度,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
(六)强化管理,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工作有序开展;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 鼓励幼儿园开展争优创先活动,支持鼓励各类幼儿园争创省级示范园、市级一类园(农村示范园)。充分发挥县直幼儿园辐射引领作用,完善县直幼儿园与乡镇幼儿园之间结对帮扶工作机制。通过多层次开展顶岗置换、送教下乡、专业指导等方式,促进农村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快速提升,加快农村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政府办、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组成的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对照省督导评估的3方面36项指标,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目标职责。《河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包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3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36个三级指标。各单位、各幼儿园要明确具体任务,对照指标体系认真查漏补缺,研究解决问题途径和办法,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详见附件:赞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三)强化督导落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采取经常性督导和随机督导的方式,对创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各项工作持续有序推进。对进展缓慢、举措不实、推进不力的,加大问责力度,对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宣传、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赞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附件:赞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