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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财政局
2022年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赞皇县财政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赞皇县财政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一)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审查:1、采购品目和编码是否符合《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和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2、采购公务用车的有无汽车编制。3、项目填写是否完整。4、使用法律是否准确。5、采购组织方式是否符合《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要求。6、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及措施情况。
(二)重点检查信息:1、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是否有此项目,是否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是否超预算。2、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是否报财政部门备案,资金落实是否到位。3、采购内容是否细化(采购品目、采购数量、预算价格),是否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不一致的是否履行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程序。4、采购分包计划是否有利于竞争、效率责任统一,有无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行为。5、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服务项目,是否经同级财政部门的部门预算主管机构对项目实施除外各年度预算确认。6、采购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情形,理由是否充分,有关证据材料是否齐全。7、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是否符合政策规定。8、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或经专家论证,进口产品的有关附件是否齐全。9、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是否公示,公示有异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组织补充论证。
(三)代理机构检查:委托代理协议、文件编制、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县域范围内代理政府采购公司
(二)抽取比例:数据库的10%
四、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
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杜爱亮任组长,党委委员冯君义任副组长,监督检查股股员任组员,具体负责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整体部署、方案制定、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一)抽查任务分工
1.监督检查股牵头负责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级抽查工作方案,合理确定抽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时公示抽查结果,督促按期上报总结,及时抄送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2.各有关业务股室,依法协同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具体负责涉及本业务条线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问题解答等工作。
3.局办公室负责法律法规的业务指导,办公室保证网络畅通。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局监督检查股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有管辖权各股室。
2.各股室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对象所涉及到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依法一次性完成检查,防止重复检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参加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程序、时限依法处理。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上报县局监督检查股,由县局统一抄告或移交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各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各有关科室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此次抽查工作的意义、目的,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线索。
(三)加强情况反馈。2022年6月30日前,各有关股室将抽查材料、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上报局监督检查股。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