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赞皇县统计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定于2021年7月底开始组织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1年7月30日至8月31日。
二、抽查范围及内容
抽查范围是2021年在统计“四上”企业库的企业;抽查内容:从《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中产生。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抽取。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局各股要密切配合实施此次抽查工作,并具体落实本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协调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并制定抽查方案。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各股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实地核查方法。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石家庄市统计执法检查现场笔录”,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县局负责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法规股做好牵头工作,相关股负责本股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政策法规股要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县双随机办统一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县双随机办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