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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赞皇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局属各相关责任单位:
现将《赞皇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赞皇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1日
赞皇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2023年赞皇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赞皇县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赞皇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5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依据“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法确定抽查事项,并严格按照清单中规定抽查事项、检查依据和检查方式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三、抽查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对象范围:从全县2023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运输企业中按照高风险、中低风险两个等级企业名单中抽取。
(二)抽取比例:高风险等级企业按8%比例抽取,中低风险企业按5%比例抽取。
(三)抽查内容:从《赞皇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随机产生。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赞皇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公示信息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1.参加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程序、时限依法处理。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上报县局法规安全股,由县局统一抄告或移交有关部门。
3.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的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由执法办案人员负责另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此次抽查工作的意义、目的,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线索。
(三)加强协调配合。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涉及众多业务部门,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抽查工作。
(四)加强情况反馈。2023年5月31日前,各相关责任部门将抽查材料、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上报法规安全股。总结材料应包括抽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抽查的市场主体类别、数量、依类别存在问题市场主体占比及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