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人民政府
 
赞皇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3-02-08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赞皇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体育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县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体育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拟订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和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和监管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赞皇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指导、组织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县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五)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全县青少年体育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全县青少年业余训练机构开展业余训练,建设县级青少年竞赛体系,组织协调由县级承办的重要竞技体育赛事,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反兴奋剂工作。
(七)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推动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八)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听、监看、监测的监管,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协调调度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九)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一)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等市场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全县性、跨区域性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负责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指导文物的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五)承担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六)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代表县政府签订对外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合作交流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赞皇县通府北街141号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0-5:30
负责人:秦子豪
联系电话:84224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