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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赞皇县5家定点零售药店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7号)和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止或解除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石医保函〔2022〕43号)相关规定,以下5家定点零售药店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现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5家零售药店予以公布。
赞皇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

序号

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地址

类别

原因

1

P13012900399

赞皇县众合医药药材站第一药房

赞皇县县城通府街

解除协议

主动申请

2

P13012900299

赞皇县众合医药药材站邢郭药房

赞皇县南邢郭镇东王俄路58号

解除协议

主动申请

3

P13012902149

赞皇县平民大药房

赞皇县赞皇镇嶂石岩东路江南花园小区门口东行50米路北

解除协议

主动申请

4

P13012900391

赞皇县百草堂药房

赞皇县赞皇镇太行东路73号

解除协议

主动申请

5

P13012900270

赞皇县益民大药房(普通合伙)

赞皇县城太行西路71号

解除协议

主动申请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