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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权利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京赞线(元氏界--槐泉路)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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