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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赞皇县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7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赞皇县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赞皇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赞皇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赞皇县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切实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推进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努力构建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形成整体效益,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过程和连续性健康管理。以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为重点,坚持医疗、医保、医药、医价“四医”统筹联动,通过探索下放卫健部门管理职能,建立医共体内人员、经费等新的管理模式,增强县域医共体综合管理协调能力,真正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打造“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医疗共同体,形成县域内紧密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将公益性贯穿于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全过程,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坚持三级联动,突出共同发展。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事业统筹发展、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形成三级联动、以县带乡、以乡促村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格局。
(三)坚持纵向整合,突出优化结构。统筹优化诊疗资源配置,注重发挥牵头医院优质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坚持责权统一,突出资源共享。实行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定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医院权力和责任清单,及时协调解决医共体实施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等实行全面管理和运营,享有管理权和人事任免建议权。
(五)坚持两个确保,突出共建双赢。确保医共体各单位独立法人地位、事业单位性质、功能定位、财政投入不变;确保医共体单位的职工身份不变,把医共体建成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医疗命运共同体。
三、工作目标
全县组建两个医共体。即:以县医院为牵头医院,院头中心卫生院、西阳泽乡卫生院、南清河乡卫生院、南邢郭中心卫生院、赞皇镇卫生院、西龙门乡卫生院等6所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组建县医院医共体;以中医医院为牵头医院,嶂石岩中心卫生院、黄北坪中心卫生院、许亭中心卫生院、土门中心卫生院、张楞乡卫生院等5所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组建中医医院医共体。2022年底前将所有成员单位全部建设达到或巩固已达到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规定的基本标准,完成医共体建设。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实施“1+2+N”医共体模式,即:由两个牵头医院分别于2023年将院头中心卫生院,2024年将南邢郭中心卫生院、黄北坪中心卫生院、许亭中心卫生院建设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规定的推荐标准,创成二级医院,形成区域医疗卫生中心。
通过医共体建设,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县域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整合。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不断扩大,双向转诊衔接顺畅,急慢分治高水平实现,为“健康赞皇”建设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
(二)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真正实现“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增强群众获得感,让群众享受到分级、连续、廉价、高效的健康服务。
(三)医疗对公共卫生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质量不断提高;医防结合更加紧密、深度融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医养康护一体化服务模式逐步推开;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牵头医院优质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使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联动更加顺畅,分级诊疗制度更加科学合理,推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实行医共体内“八统一”管理
1.统一行政管理。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成员单位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牵头医院的管理优势,在卫健局的领导下,负责成员单位日常管理,实现与成员单位统一的行政管理、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社会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医共体内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机构性质保持不变,所承担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不变。成员单位在原“XX卫生院”的基础上,加挂“XX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的牌子。
2.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保持县财政投入渠道、补助政策不变,执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管理、相对独立、统筹核算”模式,由牵头医院建立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承担医共体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和审计监督。成员单位所有财政投入、自身的业务收入,以及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待遇发放等全部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建立专账、独立核算。成员单位原有债权债务由牵头医院统计后报医管办酌情处理,成员单位设备采购、工程维修等由牵头医院统一上报项目预算计划,由医管办根据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及当年预算资金情况审批后实施,成员单位收入不足以负担各项支出时,由牵头医院负责对其财务进行统筹核算,确保成员单位的正常运行。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原有的物价收费政策、医保报销等政策保持不变。牵头医院强化对成员单位的成本核算,完善医疗服务收费制度,建立医疗收费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3.统一人事管理。一是积极探索牵头医院编制制度改革,同时在国家相关政策框架下,按照“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原则,医共体内可适当调剂一定数量的编制,用于急需高端人才招聘及引进。二是医共体内部实行人员双派送,成员单位需要的医疗技术人员由牵头单位下派,同时成员单位选派等量人员到牵头医院进修,并形成制度化安排。各成员单位编制数和在编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为避免削弱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牵头医院不得长期将成员单位医务人员抽调到牵头医院工作。三是牵头医院下派医疗业务骨干到成员单位挂职业务副院长(不占成员单位干部职数,不纳入卫健局管干部序列)。医共体内医技人员可相互到医共体内其它单位从事诊疗活动。牵头医院根据各成员单位发展短板,组成各不少4人的医疗、护理等团队对成员单位进行技术传帮带,通过设立专科专病门诊、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等方式,积极推动成员单位特色科室建设。四是赋予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负责人的提名权,成员单位负责人由牵头医院提名,提交医管办审定、聘任,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任免按现行体制办理。五是牵头医院要制定相关政策,派出的人员按原单位相关规定由牵头医院落实待遇,考核合格的待遇不低于原有待遇。牵头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在晋职、晋升前,必须至少要有不低于一年的成员单位工作经历。
4.统一业务管理。牵头医院组织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安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等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成员单位医疗质量控制,保持规章制度相同、技术规范相同、培训要求相同。牵头医院医务、护理、院感、药事等职能科室对成员单位对应科室实行业务垂直管理。牵头医院要组建专家指导组,包括行政管理、业务技术等各方面专家,对每个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质量控制管理督查指导,定期开展监督评价和绩效考核等工作,规范成员单位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牵头医院须加强成员单位的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急诊科、儿科、外科、妇科、老年康复科建设,推进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发展1个特色科室,2022年10月底前,将所有成员单位纳入全县院前急救体系,打造15分钟院前急救圈。年底前确保每个成员单位能够开展下腹部手术、中医药服务、老年病康复护理等,满足群众医疗服务要求。牵头医院组建公共卫生科,负责本院及成员单位、服务范围内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等工作,加强医防融合工作,从源头上防控各类疾病的发生。
5.统一资源管理。牵头医院对医共体内所有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互通共享,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能。牵头医院整合建立医共体财务管理、医保基金审核结算、人力资源、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物资管理、信息管理、宣传教育等管理中心。积极争取项目支持,为成员单位添置、更新医疗设备器械,建立检验、心电、影像、超声等医疗资源共享中心,并依据业务发展,逐步建立病理、消毒供应、后勤管理、物流配送等资源共享中心,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上下贯通,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后勤服务等同质化。所有成员单位固定资产独立建账,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调配使用,以医共体名义购置的资产归牵头医院所有。
6.统一绩效考核。牵头医院制定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将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分工协作、遵守章程和任务落实情况、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双向转诊落实情况、基层首诊率、区域就诊率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和费用控制、医保指标执行情况、公共卫生和社会卫生管理情况、村卫生室管理情况等作为绩效考核主要内容。考核方案报医管办审核实施,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公立医院改革补助等专项补助和医保基金拨付、院长年薪等挂钩。
7.统一药品耗材配送。牵头医院设立中心药房,依据有关政策建立统一的药品(含医药耗材)采购和供应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确保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实现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间药品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严格执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购销“两票制”,提高带量采购药品用量,严格落实短缺药品预警监测、保供稳价工作制度,着力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牵头医院负责监管成员单位药品、医药耗材采购情况,允许药品在医共体内相互流通,保障药品的供应配送和质量安全。各卫生院保留药品网采账号,负责辖区村卫生室的药品统一采购,保障卫生室药品供应。
8.统一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信息化建设,加快县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共体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上推”和电子病历核心内容“下传”。支持医共体内部的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协同应用与服务。牵头医院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监控。积极推行“互联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病管理”模式。以远程会诊系统为基础,牵头医院加强检验、心电、影像、超声等远程诊断中心建设,落实乡级随时检查、县级实时诊断,实现县域医共体内(乃至市内、省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建立智能教育系统,向成员单位提供临床诊疗、公共卫生、医院管理等各类业务线上培训。
(二)健全医共体管理和评价体系
1.完善医共体外部治理体系。由县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党政有关部门机构组成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加入医管委。医管委担负医共体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医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医管办”),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卫健局局长任副主任,地点设在县卫健局,主要负责执行医管委决策、协调部门工作、处理医共体建设工作日常事务等。
2.完善医共体章程。进一步明确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积极推行牵头医院院长年薪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制定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收治诊疗病种目录,出台双向转诊标准文件;完善医共体牵头医院医务人员下沉的工作机制,并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的多种方式,建立成员单位与牵头医院各科室便捷的会诊通道,进一步提升基层的服务能力,推进基层首诊的落实,理顺转诊流程。
3.明确职责分工。牵头医院负责医共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充分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按有关程序规范人事任免;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指导成员单位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和管理能力;向服务范围内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服务;承担对成员及服务范围内所辖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承担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支农、对口支援、疫病防治等指令性任务。成员单位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在牵头医院的帮扶下积极谋划发展方向,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合理调配乡村服务资源;做好乡村一体化管理,指导、督导村卫生室门诊、转诊、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相关公共卫生工作。
4.完善医共体内部协调机制。牵头医院设置医共体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成员单位之间上下联动、双向转诊、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协调工作,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和汇总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提交医管办研究解决。同时要根据需要统筹规划,组建相应的医疗资源共享中心和管理中心,实现医共体内各机构间管理“八个统一”,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5.完善医共体牵头医院院长和医共体运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严谨的评估指标体系,由医管办或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定期开展效果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方案。强化牵头医院院长和医共体运行考核评价,将牵头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医共体财政投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医共体领导班子薪酬、聘任解聘、奖惩等挂钩。牵头医院院长与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指标,报医管办备案,并定期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三)推行医共体医保基金付费管理改革
医保基金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共体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按照“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原则,合理确定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年度医保费用总额指标,重点强化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扶持。年度总额指标按医保政策要求,按月打包支付给牵头医院统一考核结算,年度结余医保基金依据考核情况和相关政策计入医共体医疗服务性收入,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按比例结算、自主分配。牵头医院负责各成员单位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做好医共体之间患者费用结算。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诊疗行为,规范临床路径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和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防控欺诈骗保行为。
(四)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推进便民惠民就医措施和基层首诊制度,引导居民在基层首诊,促进成员单位诊疗量逐年上升。确定基层首诊病种,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必须基层首诊,发现合并复杂症状者方可转诊至上级医院。牵头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建立转诊档案,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则,对上转病人优先安排接诊、检查和住院,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下转到成员单位或其居住地卫生院,并指导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工作,实现成员单位所辖区域内居民在牵头医院住院患者人数逐年下降、在成员单位住院患者数逐年增长。严格落实临床路径管理,成员单位所辖区域内居民在牵头医院住院患者中,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下转率明显提高,全县域外就诊率和全县住院率逐渐下降,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目标。
五、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7日-4月10日)。召开工作动员会议,解读政策,统一思想,营造各有关部门和所有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并支持医共体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制定方案阶段(4月11日-4月30日)。拟定牵头医院的权力与责任清单,制定医共体章程、工作方案、考核细则等,签订相关协议,进行工作对接。
(三)实施运行阶段(5月1日-11月30日)。医管办与牵头医院进行相关工作衔接,落实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的管理,医共体正式运行。其中5月20日前完成11所乡镇卫生院人员、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药品耗材及负债情况的摸排工作,并与牵头医院签订服务协议或责任书,明确功能定位和目标责任。5月底前完成医共体发展方向谋划,制定县乡人才培养计划,并落实成员单位人员进修和牵头医院优质资源下沉。6月底前牵头医院完成检验、心电、影像、超声等远程诊断中心建设以及各管理中心建设。7月至11月医共体正式运营,并不断完善提高。
(四)评估改进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医管办组织人员或邀请省市专家,对我县医共体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工作开展。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探索和实践,也是我县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县医管办要切实负起责任,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善相关规范标准和配套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开展。牵头医院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和完善医共体工作制度和日常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医共体有效运行。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卫健、财政、人社、编办、医保、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对医共体建设要制定落实相关支持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医共体建设顺利开展。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之间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医共体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考核评估,完善激励机制。牵头医院每年向医管办提交年度目标承诺书,医管办牵头制定、完善医共体绩效考核体系,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及时向医管委报告、向成员单位通报,并依据评估结果落实相关奖惩措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确保建设效果。积极组织政策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对医共体建设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医共体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