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人民政府
 
赞皇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9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赵太民  职务: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84221338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张春旺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84225178

监督电话:87240678

监督邮箱:zhxkhz@126.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