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赵太民 职务: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84221338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张春旺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84225178
监督电话:87240678
监督邮箱:zhxkhz@126.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赵太民 职务: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84221338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张春旺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84225178
监督电话:87240678
监督邮箱:zhxkhz@126.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