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人民政府
 
赞皇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6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赵太民     职务: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84221338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刘彦雷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84225178
监督电话:87240678
监督邮箱:zhxkhz@126.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