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4年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关于2024年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依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8号)、关于修改《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11号)要求,经资料审核、综合考察评估,拟将赞皇县民泽新兴药房纳入我县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赞皇县医疗保障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84222189、87192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