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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民政局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19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赞皇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从全县养老机构中抽查。
(二)抽取比例:重点检查按照50%比例抽取,一般检查按20%比例抽取。
二、抽查时间
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三、抽查事项
从《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事项清单》中确定产生。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县民政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县有关部门为: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参与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单位具体实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养老机构实施联合抽查时,由县政府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县政府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民政局要做好牵头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赞皇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监管服务并举,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2022年赞皇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联合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梳理汇总一至两个典型案例。工作总结、统计表和典型案例于11月10日前汇总上报县双随机办和县民政局。
附件:全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赞皇县民政局
2022年9月19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