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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2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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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玉梅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第1031000058号不动产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赞皇镇槐泉东路馨苑小区1-1-502及2-3-东侧仓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告作废。
赞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2日